近年来,我院公诉部门视案件质量为第一生命线,在公诉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内加强规范管理,对外主动接受监督,内外兼修提升案件质量。
“五规范”加强内部办案规范管理。一是规范案件审查工作,将非法证据排除和证据收集合法性证明工作贯穿案件审查全过程。二是规范出庭公诉工作。公诉人出席法庭着检察制服,法庭用语文明规范,遵守法庭纪律,保持良好出庭礼仪,维护检察形象。三是规范听取律师意见制度。注重听取律师意见,并将其所提辩护意见附内卷存档。四是规范对涉案款物的审查。审查涉案款物是否依法移送,与案件无关扣押款物是否及时发还。五是规范公诉法律文书制作。既要注重法律文书的规范性,又要注重文书的说理性,做到论点鲜明,论据充分,逻辑严谨,语言精练,运用法律条文准确完整,提高公诉工作水平。
“三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一是公开听证,主动接受监督。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试行公开听证制度,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公开庭审,提高公信力,对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旁听,加强庭审监督,提高公诉公信力,三是公开说理体现司法公正。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详细说明理由体现司法公正。对不起诉案件,向当事人送达不起诉理由说明书,切实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