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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检资讯】深化交流协作 凝聚执行合力——岚县法检两院召开第二次工作交流会商会
时间:2024-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构建良性互动工作关系,切实提升执行活动和法律监督工作水平,4月24日下午,岚县人民法院与岚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二次工作交流会商会,并举行“岚县人民检察院驻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检察办公室”揭牌仪式。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鑫斌,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义平,出席会议并讲话。法检两院执行工作和执行监督工作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岚县人民法院 岚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常态化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15条,明确了法检两院在执行活动法律监督中协作配合、案卷调阅、监督程序、推动执行等方面的职责与权限、工作方式和内容。《意见》的签订,适应了新时代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有力提升了执行法律监督的规范化水平,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随后,与会人员就法检执行监督协作、打击拒执违法犯罪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并初步达成共识。

王义平检察长指出,此次会议的召开,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是法检两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期待的互动协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一是思想认识要再上新台阶。两院要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进一步凝聚共识,以高站位严要求促落实,形成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共建综合治理执行工作新格局。二要共同推动协作机制落地生效。协作机制的建立要在化解执行案件、兑现胜诉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中落实落地,取得切实成效。两院要积极发挥好、落实好《意见》,严格执行协作内容,强化担当精神,不断丰富和完善法律监督举措。三要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两院要在贯彻实施《意见》过程中,开展常态化合作交流,强化执行工作协调配合力度,共同研究破解制约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合力解决实现公民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薛鑫斌院长指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法律需要和现实需要,让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常态,是提高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的重要手段。他要求一要深刻认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常态化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加强对执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行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二要加强执行干警自觉接受检察监督的意识,增强执行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三要规范执行行为,严格依法执行,确保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让每一件案件的办案流程、办案效率、效果置于法律监督之下,确保公正司法,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四要强化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典型案例,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会议最后,薛鑫斌院长王义平检察长共同为“岚县人民检察院驻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检察办公室”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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