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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建设初探
时间:2014-1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文化是指检察人员在长期的检察工作实践中逐渐形成并普遍接受和遵守的执法理念、职业道德、行为规则和其他文化的总和。检察文化间接地、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检察干警,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对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检察文化建设的意义

  一是促进检察机关服务意识的提升。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要求检察干警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服务群众紧密结合,改进检察工作,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水平。目前我们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活动要求检察机关有针对性的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人民群众上,切实为群众服务。

  二是促进检察干警执法理念的树立。在建设检察文化的过程中,检察人员“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执法理念逐步融入到日常执法办案中。如我们实施的“阳光检察”就是把案件的所有流程公开,让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这不仅便于群众的监督,同时也让检察干警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本质。

  三是促进检察队伍素质的提高。健康向上的检察文化可以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如检察系统不定期组织的网上授课、专家讲座、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和平台让检察人员学习交流,展示自我,互相借鉴,不断提高全体检察干警的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检察文化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检察机关都在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某些检察机关的检察文化建设不能同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要求同频共振,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对检察文化建设内涵了解不多。目前一些干警对检察文化的内涵缺乏全面、正确、深刻的理解,甚至有少数人简单地认为检察文化就是开展一些文娱体育活动,喊几句口号,对检察文化内涵的理解表面化。

  二是检察文化建设形式化。比如一些单位虽然设置了文化墙、文化长廊等用于体现文化建设的成果,但是干警们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并没有充分调动和发挥出来,没有形成一种全院性的文化氛围,久而久之“墙上的文化”便成为一种装饰甚至摆设。

  三是检察精神还未真正形成。检察干警所具备的政治素养、学识和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仅仅是在精神风貌上的展示,而以感召力、凝聚力和吸引力等为核心内容的精神特征还未真正形成,检察文化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

  三、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路

  (一)多形式推动检察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通过组织培训、知识竞赛、疑难案例研讨等形式,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检察业务能力;利用控告申诉等检察窗口部门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做好对群众举报的分流、初查和反馈,满足群众诉求,取信于民;继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农村,听民声,纳民意,以实际行动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加大检察宣传力度,以扩大检察影响,宣传检察工作,传播检察文化;多开展有益干警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以陶冶干警情操。

  (二)充分发挥领导模范带头作用。检察文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参与,全方位配合,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检察文化建设的设计规划。领导班子成员在检察文化建设中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努力提高素质,做一个优秀的领导者和倡行者,使检察文化充满人文关怀,使队伍在工作生活中感受到集体的力量和温暖,增强领导班子在团结领导和管理队伍中的感召力。

  (三)以执法理念引领检察干警自觉投入到文化建设中。“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精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本质,要求检察干警加强以公正执法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要在新形势下教育干警廉洁自律,执法为民,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检之德,以自身良好的形象做先进文化的宣传者;向干警宣传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干警对检察文化建设有一个深刻的思想认识。结合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大胆探索,为全院检察文化建设献计献策,积极参加院里开展的各项检察文化建设活动,在不断深化检察改革的大潮中锻炼提高自己。

  

 

 

 

 

 

 

 

 

 

(反贪局李小珍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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