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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务公开为平台 推进社会化大预防
时间:2015-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务公开既是检察机关接受社会监督的需要,也是凸显检察工作人民性、广泛吸纳民意的需要。进一步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才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检务公开平台发动民众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强化人民群众的话语权,营造一种群众支持和广泛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氛围。为此,就检务公开中如何开展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探讨,以期达到对全民参与反腐败,依靠群众防治腐败重要性的认识。

  一、通过检务公开,拓宽反腐渠道,实现预防延伸

  检察工作社会化是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检察工作社会化必然要求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实现检察工作触角不断向社会基层、人民群众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的延伸应当以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为目的,以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度、理解度和参与度为内在要求。新形势下我们面临的反腐败任务更艰巨、更迫切,惩治和预防腐败就更加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一方面,党员干部生活在群众之中,他们的一言一行,功过是非,廉洁与否,群众最了解,最有发言权,无论是违法违纪还是权钱交易都逃不过群众的眼睛。另一方面,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反腐败各项政策和措施得到群众的支持,人民群众就会大力支持反腐倡廉建设,主动向检察机关举报腐败分子。实践证明,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我们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根本保证。那么如何利用检务公开平台,拓宽预防方式,实现预防延伸?一是面向群众延伸检务公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地建立检务公开栏,推进检务公开。检察干警经常深入社区、农村,宣传检察职能,采取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参与意识,使人人认识到反腐倡廉不仅是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人人参与,事事监督,布下反腐败的天落地网,才能使腐败分子无处藏身。延伸检务公开,使基层群众了解、参与、支持检察工作就是最好的回应。基层群众通过切身感受检察服务、参与检察工作,就能切实提高检察机关在群众中的执法公信力。二是实行新闻媒体“检务公开”。新闻媒介具有快速时效性和广泛公开性的特点。检察机关应密切联系新闻媒体,借助日益发达的媒体力量,在媒体上公开检察机关职能、公开检察机关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并通过媒体发动广大市民举报腐败犯罪行为,从而拓宽职务犯罪查办案件的来源渠道,实现检、媒之间良性互动。三是围绕检察职能丰富检务公开形式。一方面开辟检务公开宣传栏。定期将检察机关开展的专项活动、当前检察工作重点、文化建设以及主题教育活动等相关内容公开在对外宣传栏内,以增进群众对检查工作的了解。另一方面,实施检务公开网络化。通过开通网站和检察微博,及时将检察机关动态、典型案例、规章制度、部门职责等信息公示于外网,并及时更新、补充、完善相关内容,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及时了解掌握检察动态。而且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利用每年“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平台,采取上街宣传、展板警示、接受咨询、发送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向群众介绍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职权等,使群众充分认识检察工作,扩大检察影响。

  二、以“阳光检务”为契机,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宣教形式

  检务公开中的预防工作应借助现代科技手段,特别是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创新搭建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的新载体和平台。

  (一)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检务公开”,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信息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了解、参与热情越来越高,检察机关不仅要让群众看得见专业性强的检察工作,还要让他们看得清,看得懂,更要让他们积极举报犯罪,惟其如此,才能监督得到位,监督得有力。一是创建电子书刊。随着科技的进步,检务公开中的预防工作应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普及这一巨大资源,紧跟时代节奏,制作图文、声音、视频并茂的预防职务犯罪电子书刊,在互联网上公布,通过当地党政信息网面向辖区单位发放。电子书刊具有发布面广、受教人群多、信息量大、形象直观、节能环保等特点,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具有广泛性、普及性的优势,能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职务犯罪对自身、对家庭、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提高党员干部廉政之律、勤政爱岗意识,从而达到预防犯罪、减少犯罪、远离犯罪、杜绝犯罪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效果。二是广开舆情通道和信息渠道。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应主动开设与群众交流的窗口。一方面,可以利用电视频道、电视节目等大众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另一方面,应将网络平台作为预防宣传工作的一个切入点,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分析放在专门的预防网站上。同时,开通微博评论和私信功能收集公众意见,实现检察机关与普通网民的近距离接触;尊重不同人群的关注话题、思维方式和表达习惯,努力以网民所习惯的方式与之形成良性互动;依法处理并及时答复网友的网上举报问题。营造良好的良性互动环境,既能促进公众参与反腐的积极性,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批评权和建议权,实现司法民主化。

  (二)以检务公开为载体,打造“菜单”式法律宣讲团队。检务公开中应立足区域职务犯罪发案实际、深入摸索总结办案经验规律,成立服务区域经济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打造“菜单式”法律宣讲服务,由全院检委会委员、检察业务专家、资深检察官等组成宣讲团,并将各成员业务专长、特点向社会发布,由各单位自行选择宣讲主题和人员,开展对口服务。

  (三)通过公益广告,传播预防文化。公益广告具有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图文并茂、浅显易懂、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等特点,以其独特的视觉冲击效果、广泛持久的放大效应发挥巨大影响力。通过公益广告向全社会传播“关心您,保护您,帮助您”预防文化的人文理念,从而提高预防宣传的文化感染效果。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公共媒体刊播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短片、宣传警示标语,廉政格言警句和预防漫画。以多种手段将预防职务犯罪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构筑起“社会化大预防体系”,促进国家工作人员提高“免疫力”,构筑“防火墙”。

  (四)进一步深化档案查询系统,促进社会诚信建设。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一种通过司法权、行政权、非司法权的结合,如果被查询对象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有关行业和部门就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置。从而对查询和被查询方的招投标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极大地督促有关行业和部门加强自律,自觉树立诚信理念和守法意识。检务公开中应实行一次性告知与网上受理、审核制度。检察机关应开设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网上资料受理、审核办法,并制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需知》与流程说明,将申请查询需要的书面材料、查询电子邮件、查询电话在本区域职务犯罪预防网上予以公布、明示。通过检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建立全社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体系,从而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三、以检务公开为平台,扩大检察预防社会化空间

  反腐败是一道国际性难题,历来被各个国家所重视。同时,反腐败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各个层面,它不受年龄、文化、职务和性别的限制。可见,反腐败任重而道远,需要全社会的直接参与。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的检察机关通过检务公开平台,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争取社会成员积极参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因此,检察机关必须依托自己的专项职责,发挥好报告、协调、指导和引导作用,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的社会化。一是主动报告。预防工作必须要坚持党委的领导、依靠党委的支持,认真做好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请示工作,坚持惩治和预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专题预防工作报告制度,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使预防建议对策转化为领导决策,形成长效的预防工作机制。二是主动协调。加强与社会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来支持配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三是主动指导。社会成员单位自己主动预防,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最有效方式,检察机关必须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勤帮助、善指导,把检察预防和相关单位自身源头治理、自身反腐倡廉建设、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结合起来,实现检察预防职能和行政执法、企业管理相对接,形成预防合力。四是主动引导。深入学校、社区,积极开展“家庭助廉”和“小手拉大手”、“大手拉小手”活动,积极营造清廉的家庭氛围,引导下一代自小养成廉洁的好习惯,做好家庭的廉政监督员。五是选聘联络员。为进一步加大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检察机关在辖区单位(部门)、乡镇及重点企业选聘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廉洁自律、秉公办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员,对选聘的联络员进行必要的检察知识和预防职务犯罪业务培训,让他们负责本部门的法制宣传和预防教育,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难点及苗头性问题提交检察机关预防部门;预防部门组织联络员会议共同研究,制定预防措施,以此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六是传递正能量。检察机关通过检务公开平台,定期向辖区机关、街道、企事业单位等通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健全民意收集、研究和转化机制,把人民群众的合理意见作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引擎,把民声民意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措施;让群众积极主动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使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措施和方法贴近实际,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易于为公众所接受。为此,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专门机关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依靠社会的力量,推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

 

 

 

 

 

 

 

 

 

 

 (预防科左晓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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