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职能作用,促进公安机关依法、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形成良好检警合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根据山西省检察院与山西公安厅《关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加强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的规定》,近日我院成立侦查监督驻岚县公安局检察室。
成立侦查监督驻公安检察室,既是我院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精神的具体体现,又是推动检察工作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既有利于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实行同步监督,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也有利于公安机关申请检察院适时提前介入处于侦查阶段的重大复杂案件,引导、规范侦查取证,提高办案质量,对节约司法资源,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