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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保障岚县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近年来,岚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机关职责使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保护、服务的职能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实行“三大举措”当好企业的“暖心人”,用心用情全力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致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环境,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加大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突出监督重点,加大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经营秩序、影响全县营商环境的各类犯罪,重点惩治盗窃、抢夺、敲诈勒索、哄抢企业财物的犯罪,对涉及侵害企业的案件充分听取涉案企业的意见建议,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主动、优质、全面的服务,有力维护了县域社会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二是运用多元化手段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依法妥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在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过程中,运用公开听证、与涉案企业座谈协商、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建议等多元化手段,在保障被支持起诉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涉案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在社会治理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三是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加大《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鼓励企业员工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及“涉黑恶”线索,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员工队伍,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的专项整治,维护企业管理秩序。
(院领导入企座谈调研了解企业需求)
综合保护助力健康发展
(岚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委员会成立大会)
更优服务提供司法保障
聚焦市场主体法治需求,深化涉企办案机制改革,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强化服务措施,帮助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增强自身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完善企业合规机制建设,推动政企沟通联络。为依法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有效惩治预防企业违法犯罪,促进企业依法守规经营,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岚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工商联等十二家单位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细则 (试行 )》、《岚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 (试行 )》这两个推进企业合规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机制,为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涉案企业守法经营、预防再犯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加强涉企案件管理,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案件管理部门在案件受理环节中增加涉企案件识别和标记,在涉企案件名称前统一标记“涉企”,案件涉及非公经济的,在案卡中统一填写。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企业信访绿色通道,对企业控告申诉快速受理,及时处理。对涉企案件当事人到检察机关反映诉求的,由院领导接待。强化效能意识,7日内向企业程序反馈,3 个月内答复办理进展或处理结果。三是常态化开展入企服务,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利用“知识产权日”,开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企业系列宣传活动,了解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需求,帮助企业理清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方向,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法律风险的规避意识,进一步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四是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金融风险相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1份被采纳,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有力的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强化寄递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溯源治理,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进行座谈,推进“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在岚县落地生根。
(岚县人民检察院入企开展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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