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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岚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4月14日在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岚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义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岚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2016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与县域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16件586人批准逮捕336件443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538件820人,审查起诉 463件649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院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严格法律标准,对涉黑恶组织精准打击。在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的同时,严把事实证据关,严格法律适用关,所有案件都做到了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共办理涉黑恶案件7件66人,提起公诉7件66人。追诉遗漏罪行 1条,追诉遗漏同案犯2人,依法改变侦查机关黑恶定性1件。高标准办理了杨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坚持打伞破网,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2件。坚持打财断血,依法处置各类涉案资产325.48余万元,房产4 套、车辆5辆。制发检察建议14份,全部回复整改。

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院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全面做好权威信息发布、防疫知识宣传、疫情排查卡口值班防控工作。开展“严格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立案11件。充分利用检察“三远一网”系统,助力公安办案、监委提审、法院开庭、律师会见,远程提讯共计125件176人次。开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行动,深入企业调研,赠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防范和政策指引》100余册,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检察支持。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监察体制改革后,严格执行线索报送制度,共移送县纪委监委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线索46条。主动与县监委、法院召开案件协调会,及时沟通联系,办结纪委监委移送我院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7件、市人民检察院交办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件。

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行以来,我院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22件144人,依法适用简易程序33、速裁程序4。推进精准量刑,提出确定刑建议70人,法院采纳66人。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在很大程度上为当事人减少了诉累,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释放最大司法善意。全面贯彻“少捕慎诉”司法理念,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主动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五年来依法不批准逮捕79件142人3759作出相对不诉,有效保护了公民合法权益。特别是疫情期间对涉民企法人案件依法不2件2人,其中刘某某故意伤害不诉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二、主动融入发展大局,打好“三大攻坚战”


运用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我们加大帮扶力度,为所帮扶的岚城镇城内村争取人畜吃水工程、广场硬化项目工程款,现两项工程均投入使用。我们依法打击脱贫攻坚领域违法犯罪活动,起诉挪用农村扶贫合作社资金案2人(追诉1人)。我们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专项活动,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案件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将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到精准扶贫工作中。

公益保护合力逐步形成。我们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先后开展了涉岚河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国有土地出让、资源保护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专项活动。2017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8件。我院提起诉讼的两起行政公益诉讼,一例入选最高法十大典型案例,一例入选全省检察系统十大典型案例。我们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

致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我们坚持以防范金融风险为重点,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产权保护专项活动,共办理相关案件33件48人。我们认真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积极参与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理了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的赵某某等人职务犯罪案,该案涉案人员多达8人、犯罪金额高达920万元,已为相关单位追赃挽损70多万元


    三、回应民生关切,全心全意解民忧办实事


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五年来共办理来信来访案件199件,回复率达到100%。办理刑事申诉立案复查9件,国家司法救助24件。办理阻碍辩护人等行使诉讼权利的申诉或控告案22件,有效保障了律师、辩护人合法合理行使诉讼权利。

着力维护弱势群体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五年来共支持弱势群体起诉案件40件,法院采纳40件。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1件12人,审查起诉17件18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追诉遗漏罪行1人。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4名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举办法治讲座17次,取得了良好效果。

虚心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我们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多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借助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885条,公开法律文书449份。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法院等部门征求各类意见和建议70余条,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研究,融入工作决策和措施制定之中,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


    四、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五年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件,已作出生效判决13件,监督撤案22件,追捕8人,发出纠正侦查违法通知书123份,追诉遗漏罪行55条、遗漏同案犯22人,发出纠正审判违法通知书17份。提出量刑建议523份,法院采纳469份,提起抗诉15件,实现了抗诉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同步提升。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针对看守所在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中存在的违法问题,提出纠正违法174件、综合性检察建议书7份;针对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向司法局提出纠正违法254件,提出综合性检察建议书2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改变强制措施10件,对岚县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对岚县人民法院财产刑执行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7件,在财产刑检察专项活动中督促法院执行财产刑案款57万余元

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共办结不服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66件,提请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改判6件,办理息诉案件42件,审查民事审判违法案件196件,提出监督意见192条,法院全部采纳;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办理民间借贷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虚假诉讼案件2件,填补了全市工作空白,为当事人挽回损失90万元。2017年办理的虚假诉讼案件作为全省典型案例被省检察院写入全省民事检察工作总结。

加强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共受理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的监督案件162件,提出检察建议159件,法院全部采纳。共办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案件2件,所涉文书被市人民检察院作为精品文书层报给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年审查的2件执行案件,发现被执行人有恶意规避强制执行措施行为,涉嫌犯罪,我院依法移送犯罪线索后,岚县公安局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了立案查处。


    五、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省院部署的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大活动”为抓手,“三基建设”为依托,认真组织开展了各项主题教育以党建促队建,不断引导全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委、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8次,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台6项制度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认真接受检察院党组政治巡察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26项措施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

(二)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监察体制改革精神,全面完成了人员转隶、设备移交、线索移送等工作;完成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成了检察官员额改革;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了司法公正高效运行。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一是深入开展各项集中整肃

专项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院干警的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二是着力推进日常教育和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定完善各项机关管理制度15项,进一步规范全院管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一岗双责”落实。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制度,有效防止了有关人员干预司法活动,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四)全面提升检察业务水平。我们除加强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外,是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将“案-件比”作为员额检察官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数据和办案质效,强化和完善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有效监督制约。二是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对18类法律文书进行了全面的评查。对不合格文书的承办人进行谈话提醒,促进了我院法律文书质量明显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们始终保持定力、认真履职,我院先后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被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山西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2次被吕梁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多项检察业务和多名干警受到省市县的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怀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岚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新理念落实不够到位,仍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问题,“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还有差距;二是 “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监督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存在薄弱环节,有三名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受到处理,教训深刻。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目标定位,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更好服务岚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整体工作迈进全市检察系统第一方阵。


    一、更加自觉落实党的领导


    我院将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筑牢岚县检察发展的思想根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努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深入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加强网络犯罪办理力度。二是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积极参与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全面推开检察听证,精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制度。三是服务保障我县高质量转型发展。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各项法律政策;依法惩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维护规范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生态检察工作机制,促进绿色发展,全面落实“河长(林长)+检察长”制度;探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四检合一”。

 

    三、更新的理念强化法律监督


    要努力提高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不断降低案-件比,着力强化“两个监督”,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加大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做实行政检察。以提升办案质效为抓手,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作为重点必办案件,积极拓展“等”外领域案件。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监督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深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实现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常态化。


    四、更多举措践行司法为民


    进一步树牢司法为民的价值取向和工作导向,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损害公益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把每一起案件都当作“天大的事”,以“求极致”精神办好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更严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严的主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一是常态化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检察机关纪律禁令的贯彻落实。二是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动态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全面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记录报告“三个规定”制度,严格司法责任追究,落实检察官惩戒制度。三是深化司法公开。定期发布检察业务数据和重大案件信息,做好案件程序性信息发布和法律文书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


    各位代表,蓝图已经绘就。下一步,我院将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对人民的承诺,立足新起点,开启新征程,为建党一百周年交出满意的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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