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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2024年4月28日)
时间:2024-05-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岚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按照县委“123”总体工作思路,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基本价值追求,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检察为民为动力,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一体化推进争先创优,全年共有3个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检察业务工作经验被推广、转发数全市排名第二,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全市排名第4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表彰,曹月兰同志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一、始终坚持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忠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3人,提起公诉8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犯罪案件重拳出击,共批准逮捕18人,提起公诉27人,制发检察建议书2份,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宽严相济促犯罪治理。始终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7人,不捕率41.11%,不起诉46人,不诉率34.53%。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20人,适用率92.37%。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2人。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服务的职能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当好企业的“暖心人”。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合法权益,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2人。牵头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并出台相关制度2项。对受理的6件7人涉企业、涉企业主要人员犯罪案件,依法审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最大限度保护涉案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成功办理本院首例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经验做法被《山西政法》微信公众号、《山西法治报》头版头条、《山西检察简报》等转发。

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坚决守护耕地红线,开展耕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辖区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向有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份,并对县域内9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类案监督,推动县域内违法占用耕地情况得到有效整改。驻村工作队积极能动履职,做实做细帮扶工作,切实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被县委组织部授予“驻村帮扶流动红旗”。

协同净化政治生态。立足反腐败工作大局,自觉严格落实监检衔接各项制度机制,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办理的“赵某某等人贪污、骗取贷款案”入选省检察院第一批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全年受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提前介入提出检察意见7条、补侦建议5条,批准逮捕3人,取保候审1人,审查起诉阶段适用认罪认罚4人,提起公诉4人,全部获得有罪判决。

二、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切实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

精心守护绿水青山。配合市检察院对静兴高速公路项目违法占地、土地复垦违法、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并召开公开听证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会议。对2个存在煤矸石污染的洗煤厂进行公益诉讼立案2件。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立案10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1件,相关部门积极整改,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用心推进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法治化。受理的19件群众信访案件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检察长面对面接访5人次,院领导包案办理的3件信访案件全部化解。将司法办案融入社会治理,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针对行政执法、校园安全等领域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做实“抓前端、治末端”。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零容忍”,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2人,全部得到有罪判决。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9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提起公诉3人。向未尽责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5份,促进“甩手家长”悉心带娃。在推行所有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基础上,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办理的一案入选山西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一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新时代检察监督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典型案例并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会上作交流发言。

用情关爱弱势群体。对权益受损但因经济困难或法律知识欠缺,诉讼能力不足的农民工,依法开展法律咨询,协助其调查收集证据、申请法律援助律师,组织当事人和解,支持提起民事诉讼43件,讨薪60余万元。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原则,主动摸排司法救助线索,为32名困难当事人送去“救急款”“暖心钱”,司法救助率全市排名第一。

三、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刑事诉讼监督持续深化。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数字赋能检察办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9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3人。追诉遗漏同案犯3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9件次、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件次,有力保障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刑事执行监督扎实开展。基层司法所进行了多轮全面检察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其中针对脱管漏管严重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对县公安局存在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对县人民法院财产刑执行违法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0份。以上纠正违法通知书被相关部门全部采纳且书面回复。

民事检察全面务实。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5件,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全部被改判。办理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0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件,县法院全部采纳。

行政检察精准规范。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的双重作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针对县公安局部分行政案件处罚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提出类案检察建议11件。以上检察建议被全部采纳。

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增效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件,其中生态环境保护14件、食品安全4件、耕地保护10件、古树名木保护10件、未成年人保护4件,共磋商结案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份,对在法定期限内未整改的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招募25名社会各界人员为“益心为公”志愿者,接收志愿者提供的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条,邀请志愿者参与办案20件。

四、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注重强基固本锲而不舍打造素质过硬、可堪重任的检察铁军

坚持政治引领强根铸魂。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召开党组会2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5次、全院例会学习73次,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以思想理论水平的提高促进政治能力的提升。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1次,均邀请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40余次确保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大力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建工作、检察业务都取得了积极成效。连续两年被岚县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县委宣传部授予“书香机关”称号被市献血办、市中心血站授予2023年度无偿献血爱心单位”称号党支部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两名干警的书画作品被省检察院评为二等奖,一名干警被县委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培育品牌经验被《山西检察》、《检察周刊》等转发推广。

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压紧压实“一岗双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围绕检察职责特点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制度14项,并狠抓制度执行落实;在微信公众平台开办“清廉岚检”专栏,加强警示教育;全面落实“逢问必录”记录报告15件,确保“三个规定”落地见效为在职在编干警全部建立廉政档案向干警家属发出家庭助廉承诺书;以突出干警个人贡献度为导向,健全完善“全员、全面、全时”考核评价机制,并将工作考评结果作为人员晋升的重要依据

各位代表,只有接受监督才不会懈怠,只有接受监督才能不断进取。我们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增选11名同志纳入听证员库,组织召开公开听证17件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21主动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切实把接受监督做在日常、做到经常。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发布办案信息,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58件。

各位代表,岚县检察这一年的发展和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依靠的是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面对新的发展形势与使命任务,检察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走深做实,司法理念尚要持续更新;二是主动融入县域社会治理,依托司法办案促进诉源治理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三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法律监督水平仍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四是检察工作质效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尚有一定差距,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仍需持续用力。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认真对待全力以赴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时代考卷,常答常新。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岚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岚县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更强担当服务发展大局围绕中心工作,持续输出优质的“检察产品”。积极护航更高水平平安岚县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立案监督专项活动,深度参与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风险。持续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规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充分发挥生态检察职能,积极助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为大美岚县筑牢检察屏障。

二是以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坚持罪责刑相适应、法理情相统一,让公正司法与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同频共振。依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犯罪,加强涉民生诉讼监督,运用刑事和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方式,全方位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就业、劳资纠纷等重点领域,采取更多“稳心”“暖心”检察为民举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以更好质效加强法律监督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持续夯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刑事检察着力推动构建完善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轻罪治理、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民事检察加大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监督力度,做实做好虚假诉讼监督;行政检察着力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统筹推进行反向衔接工作;公益诉讼检察以可诉性持续提升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通过个案突破推动类案解决、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四是以更严标准锻造过硬队伍“从政治上看”作为首要能力培育好,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专业素养”作为核心能力锻炼好,落实人才培养和激励保护机制,不断强化“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把“作风建设”作为重要保障落实好,持之以恒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新时代新征程上,岚县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打造“活力岚检”为契机,始终保持“奋发图强、争创一流”的赶超状态,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以更优检察履职为加快建设幸福岚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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