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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无知"终酿苦果——从个案简析未成年人犯罪
时间:2014-1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不仅人数增多,而且涉及的犯罪类型也趋多元化,主要有盗窃、抢劫、伤害等,此外杀人、强奸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

  二、我院近期审查逮捕的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

  近期,我院受理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宁XX、薛XX和犯罪嫌疑人邸艳伟涉嫌强奸罪一案。经查同年3月23日晚,宁XX雇用了犯罪嫌疑人邸艳伟的微型客车,由邸艳伟驾车载宁XX、薛XX一起将在校未成年学生李XX、王XX从县城东村带至梁家庄索家坡村一饭店吃饭并饮酒,期间李XX醉酒。饭后宁XX未将李XX、王XX送回家,而是在索家坡村一宾馆登记房间入住。宁XX趁李XX处于醉酒状态,不知、不能反抗的情况下将李奸淫。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涉案未成年人的类型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无业人员居多,父母离异、畸形家庭子女也居多。本案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宁XX上完小学后便辍学,先后辗转于内蒙、太原等地学徒、打工,后又回到岚县一娱乐场所打工数月,辞职后一直在家待业。过早地离开校园,浪迹社会,无所事事。

  2、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特点

  (1)自我意识愈发强烈,开始独立思考,但社会经验明显不足。希望摆脱家庭的束缚,但与其交往的人多数为辍学无业未成年人。这些都使未成年人处于一种迷惘、矛盾的状态。该案宁XX便是如此。

  (2)情感强烈且易冲动,可塑性较强,一旦缺乏引导,完全可能导致未成年人胡作非为、以身试法。

  (3)青春期的性成熟使青少年开始萌生情愫、关注异性,倘若不加强道德及法制教育,受一些黄色淫秽刊物及网站的不良影响,很多青少年可能误入歧途。

  四、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受到内外因的双重影响。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

  首先,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14岁至18岁是一个人生理和心理发生急剧变化的时期,是从童年向成年过渡的时期。对于自我意识尚不健全且易受外界不良因素影响的未成年人而言,往往会做出种种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第二,环境的不良影响及教育的缺失。①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水平的日益提高,影响未成年人的不良社会因素日渐增多:某些影视剧中宣传的低级趣味的事物;淫秽、暴力书刊及网站;“富二代”、“官二代”等攀比、炫富的社会不正之风;甚至违法犯罪团伙的引诱、欺骗、威胁。这些对不能明辨是非的未成年人而言是无疑是巨大的陷阱。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言传身教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教育的优劣。案件中宁的父母对其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便辍学的行为听之任之;在宁步入社会后,更是疏于管理。③学校教育。很多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对学生的品德及心理教育,不顾学生身心健康,填鸭式教育;有些学校校风校纪不严,对学生厌学、逃学的情况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五、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规则

  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遵循以下规则:

  1、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

  2、犯罪记录封存,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检察机关要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3、专门办理,设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或成立专门的办案组,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人员需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

  4、认真执行对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制度,把社会调查报告作为教育和办案的参考,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

  5、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必须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6、附条件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又有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在听取了公安机关、被害人意见的前提下,可对涉案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首先,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尤其是心理健康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心理素质及道德品质,增强他们自身抵制不良诱惑和明辨辨别是非的能力。

  第二,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道天然屏障。父母对孩子的全面监管、悉心教育以及与孩子间的良好沟通,不仅便于父母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及困惑,让未成年人充分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同时,也能让未成年人在父母的耳濡目染下逐渐形成自己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三,学校应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中不乏在校学生。校园教育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帮助学子圆升学梦。注重对学生德、智、体、美等综合素质的培养,争取将未成年学子犯罪扼杀于校园教育中,也是学校应尽义务之一。

  第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多开展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及宣传教育活动,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多一份关注,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侦监科杜俊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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