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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爱生恨杀“女神” 法不容情获重刑
时间:2015-09-21  作者:牛慧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轰动岚县的8.30杀人案疑犯兰某被我院依法审查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兰某(男,单身,40岁)于2014年夏天与时尚水御足疗店老板魏某(女,离异,26岁)相互认识后,被魏某雇佣其店内打工(负责店内所有闲杂活),平时吃住在店内。期间,兰某对魏某心生迷恋之情,对魏某百依百顺,并极力讨好。兰某除干店内闲杂活外,还给魏某洗衣做饭,并把自己打零工挣的钱和积蓄全部交给魏某。而魏某财迷心窃,爱财如命,将兰某的所有钱财收入自己的腰包,就连事发当日兰某打零工挣的100元也被魏某夺走,但不愿与兰某有情感关系,结果被钱、情两空的兰某杀害。

  2015830凌晨2时许,兰某酒后趁店内客人和员工熟睡之机,要求与魏某发生性关系,被魏某拒绝。之后魏某将灯关掉仰面躺在吧台里侧的单人床上,兰某来到魏某身旁摸揣魏某的脚,被魏某蹬了一脚,兰某顿时心中所有的积怨和愤怒涌上心头,随即拔出藏在上衣口袋内的折叠刀,朝魏某腹、胸、颈部乱捅数刀,魏某一阵抽搐后摔下床倒在血泊中。兰某供述,事后其将魏某的手机摔到地上,让魏某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也没有手机和男人聊天联系,随后又找来一瓶酒精,准备到魏某生前存放贵重物品的房间放火焚烧,让魏某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可以享用。但因未撬开房门,遂逃离现场,五天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一段畸形的爱恋上演了一场悲剧,随着一个生命的结束,另一个生命也可能被依法剥夺。这个血淋淋的故事再次告诫所有的人,女人要自尊、自重、自爱、自立,财要取之有道;男人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自己的感情取向和生活态度,不能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别人。办案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兰某的犯罪行为感到十分惋惜,他的冲动,结束了他人的生命,自己也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给本人和双方的亲属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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