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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涉案当事人小明系某学校高三学生,在暑假期间结识了一些家庭富裕的同学,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小明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刷卡跑分“挣快钱”的张三。小明涉世未深,又急于挣钱,按照张三的要求将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交给其进行转账,为上游犯罪提供了帮助,误入了歧途,触犯了法律,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主要做法
1.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帮助小明轻装上阵
2. 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
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作家柳青说过“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却只有几步,尤其是当人年轻的时候。”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出台后,对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下一步,岚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社会资源,倾心倾力倾情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文中小明、张三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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